根据《关于做好2025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初评工作的通知》,经学生本人申请、学院学工办初审,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,现将审定的优秀毕业生名单进行公示。优秀毕业生在毕业学年第一学期初评,第二学期审核,毕业环节(论文)成绩必须在良好以上(含良好),否则取消荣誉称号。
公示期12月13日-12月17日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向周有光文学院学工办反馈,电话0519-88519892。
推荐名单如下:
汉语211 汪佳祺 | 汉语211 黄未华 | 汉语211 胡 艳 |
汉语211 仝姚瑶 | 汉语211 张唐婧 | 汉语211 张祝楠 |
汉语211 吉 洁 | 汉语212 徐陆延 | 汉语212 苏一丹 |
汉语212 王可心 | 汉语212 王 芷 | 汉语212 刘苏舟叶 |
汉语212 李晨阳 | 汉语212 王梦阳 | 汉语212 周 睿 |
汉语212 王晓芳 | 汉语212 花文静 | 汉语214 胡杰然 |
汉语214 陈柃霏 | 汉语214 陈 旭 | 汉语214 卢束瑀 |
汉语214 周文慧 | 汉语215 金纯真 | 汉语215 厉昕娉 |
汉语215 张玉兰 | 汉语215 李 顺 | 汉语215 张冉冉 |
周有光文学院
2024年12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