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关于开展2024年度周有光文学院教育教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

作者:发布时间:2024-04-03

各系部、教研室:

根据《常州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管理办法》(常大教〔202126 号)文件精神,学院现启动2024年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,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立项要求

 1. 选题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价值,富有创新性,致力于研究和解决人才培养中面临的关键问题,对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有重要作用,具有较强的针对性。

 2. 研究目标明确,研究思路清晰,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,有明确的预期成果。

 3. 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。

 4. 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研究力量,学院积极支持,在人员、经费和条件等方面有保障措施。

二、申报要求

 1. 课题负责人

课题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以上(含两个)课题,已有院级、校级在研教育教学研究课题者不得申报。

2. 课程团队结构要求

课程团队人员应控制在3-5人,团队成员应为申报课程主讲教师;团队应具有较好的年龄、职称、学历、学缘结构,主要成员应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。

三、申报程序

1. 各教研室对照课题指南,结合学院、专业的实际,统筹规划,整合部门力量,制定具体的研究重点,由课题主持人提出申请,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、签署意见后确定立项项目。

2. 学院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,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、公示后予以立项。课题立项后,由学院下拨总资助经费的50%到课题负责人,剩余部分于课题验收合格后下拨。

3. 课题负责人填写《教育研究课题申请表》、《项目申报汇总表》(纸质版本一式 1份),于51日前交至立言楼338室,电子版本发送yating@cczu.edu.cn

四、项目管理

1. 课题为分为重点课题及一般课题两个类别。其中重点项目资助1万元,一般课题资助0.5万元。

2课题研究期限为一年。如有特殊情况,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同意后可申请延期一年。

3学院强化对课题的过程管理,对照课题目标,着重检查课题的进展状况、经费使用等情况。对于无故中断课题研究或进展情况差或不能按期完成的课题组,除返还课题资助经费外,课题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院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。

4申报的研究课题必须明确课题预期的研究成果。成果可以是教学研究论文、教材或可操作的实践方式以及实践取得的成效等。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必须与课题高度相关,并写明项目编号。

 

  附件:

1.教育研究课题申请表   

2项目申报汇总表

 学院教学研究申请表.doc

教育教学研究课题项目汇总表.xls

 

周有光文学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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